(一)部门简介
审计处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内部审计协会的业务指导。
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基建、维修、装饰等各类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计和结算审计。参与各类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及项目验收工作;
3.参与学校大宗物资、社会服务采购及其他重大投资的市场调研、价格论证和招投标工作;
4.开展对学校年度财务报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科研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5.对学校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6.开展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外部审计;
7.参与学校重要经济合同、重大经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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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本部门人员、档案、资产的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工程项目与设备采购的过程管理与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处长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综治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2.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审计工作,制定、落实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负责审计监督,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监督检查,参与学校招标工作和对外合同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财务报告、预算执行与决算、内部控制、基建工程、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维修工程、教师课酬等常规审计工作;
6.组织和配合政府审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审计;
7.负责与校内、校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对接;
8.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纪律与作风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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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预算、资产、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